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是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国资委共同建设的全省综合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隶属于黑龙江省产权交易集团,是为农村及各类涉农生产要素流转交易提供服务、对交易行为进行鉴证、履行相关职责的专业化平台。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国资委关于开展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的要求,推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经理层人员专业化、市场化、职业化、契约化建设,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活力,黑龙江省产权交易集团拟面向社会市场化选聘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经理、副经理职业经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1.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经理岗位职业经理人1名;
2.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副经理岗位职业经理人1名。
二、职位职责
经理岗位职业经理人职位职责:1.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筹建和市场体系建设工作;2.负责组织拟订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中长期经营计划、年度经营计划;3.负责相关制度制定、监督落实和内部管理等工作;4.负责拓展各项业务资源,完善业务规则及程序,创新业务品种,组织实施交易业务,做好业务风险防控;5.负责协调对外关系,统筹对外交流的各项事务;6.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经理岗位职业经理人职位职责:1.参与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经营管理决策,并按照分管职能主持开展工作;2.负责制定和实施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业务发展规划;3.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产品的创新和研发工作;4.负责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流程设计、功能开发等工作;5. 组织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向经理汇报工作推进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6.协助经理负责协调处理其他工作。
三、任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工作业绩较好;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
(二)任职资格
1.经理岗位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具有农经类、农学类、金融类、法律类、经济管理类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具有3年以上大中型企业经济管理岗位(中层副职以上)经历,或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经济管理岗位(副处级以上)经历;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具备投融资、资产管理以及财务等相关知识和经验,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具备较强组织领导能力,以及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2.副经理岗位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具有农经类、农学类、金融、法律、经济管理类本科以上学历;具备3年以上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经历;熟练掌握农村产权交易相关工作流程,精通农业产业政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金融、农村土地流转知识;拥有丰富的业务渠道和相关资源。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与应聘:严重违纪违法给予处分未达到规定年限或正接受调查处理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使用的;品行不端、弄虚作假、道德败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2年内曾与企业有直接商业交往,或持有商业往来密切、有竞争关系企业股权的;《公司法》第146条所列情形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
四、管理方式及薪酬待遇
(一)任期管理
对聘任的职业经理人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3年。首次聘任的设立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和聘用协议、业绩合同兑现薪酬,首届任期包含试用期;不合格的免去聘任职务,解除与公司的聘任关系,按有关规定、考核结果和聘用协议发放相应薪酬。聘任期间,未经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董事会同意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二)薪酬管理
对聘任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实行年薪制,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任期薪酬。基本薪酬不低于黑龙江省产权交易集团中层管理正职水平,绩效薪酬、任期薪酬由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董事会根据经营业绩确定,其他待遇参照黑龙江省产权交易集团中层管理正职执行。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提交材料:报名表登记表(附后)、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近期二寸彩色照片。应聘者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2、报名材料递交方式:应聘者需将报名材料寄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长江国际大厦副楼)黑龙江省产权交易集团(邮编150000)或发送到电子邮箱:wangyan800321@163.com。以邮寄或发送邮箱形式报名的,按寄出或发出时间计算报名日期。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3、报名截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22日24:00时止。报名期间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电话通知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并通知测试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的始终,应聘人员应对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竞聘测试
测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测试内容包括招聘职位所必需的知识、业务能力和职业技能。在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按不超过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按笔试、面试各50%权重合成最终成绩,每个选聘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2名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
根据组织考察,经综合研判后,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
对组织考察意向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作为拟聘人选。
(六)聘任
根据有关规定,对拟聘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聘任手续。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按照要求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弄虚作假,或报名信息与实际不符取消竞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应聘者须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提供相关材料。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工作方案》操作。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投诉或者举报,以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0451-87200103、87200127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7200128 、87200129
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长江国际大厦副楼)